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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常看到对某个企业的董事长或总裁或总经理,有的称其为“法人”,有的称其为“法人代表”,有的称其为“法定代表人”,很不一致,有职工提出讯问:究竟应当如何差别和正确称呼呢?
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力才能和民事行为才能、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力和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公司是一种最常见的企业法人,但除了公司之外,还有一些非公司企业法人,如医院、学校等。由此可见,法人是组织而不是个人,将公司的董事长或总裁或总经理称为“法人”是错误的。
法定代表人是依法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它与法人代表是一个意思,所以有时会混称。在公司企业法人中,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负,在非公司企业法人如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中,总经理或者经理是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因此,公司的董事长或总裁或总经理被称作法定代表人是正确的,而通常情形下被称为法人代表也是可以的。
对于法人代表,经企业法人和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委托,企业法人中的其他成员也可称作法人代表,从而进行对外来往。但是,必需认识到,这类法人代表决不是法定代表人,两者绝对不能混淆。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力才能和民事行为才能,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力和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公民法通则》第三十六条)
按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驶职权的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中华人民共和公民法通则》第三十八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负,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该办理变更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三条)
企业主要负责人,一般是指一个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大多数为企业的董事长,他对内行使全面管理,对外代表企业。
有些企业明确总经理担负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这样一来,除在企业里依照董事会制订的目的决策实行职责外,总经理对外代表公司,这里的总经理自然就是主要负责人了。
一般来说,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是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总经理或CEO担负。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必需是完整民事行为才能人,并且应该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
企业法人,是指以营利为目标,独立地从事商品生产和经营活动的社会经济组织,在西方某些国家,企业法人就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法规定:董事长、执行董事、经理可以担负法定代表人。依据民法通则规定:法人指具有民事权力才能和民事行为才能,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力和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那么,公司也就是一个法人。法定代表人:按照法律或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监事:有限公司当中设立监事会,如果不设监事会,需要设立监事1-2名。.股份公司中必需设立监事会。为公司的监视机关。总经理又叫经理,为董事会聘请,为董事会执行机关。
答复,有实权!国企的法人代表都上级部门选派到企业任厂长,总经理必需是法人代表!而且企业都实施厂长经理负责制,有以下权利,自主(生产)经营权,负责国有资产保殖增殖责任财务审核权,人员机构调配设置权!企业重大事项决策权,企业奖惩权!
法人分企业法人、机关事业法人和社团法人。企业法人是指在市场监管部门申请注册登记的市场主体,它包含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等;机关事业单位法人是指在各级编委注册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等法人机构;社团法人是指在各级民政部门登记的非营利组织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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