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代理人和保险经纪人 保险代理人是根据保险人的委托,向保险人收取佣金,并在保险人授权的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机构或者个人,保险代理机构包括专门从事保险代理业务的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和兼营保险代理业务的保险兼业代理机构。
保险经纪人是基于投保人的优势,为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中介服务,并依法收取佣金的机构。
香港保险经纪审批 保险代理机构、保险经纪人应当具备香港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条件,取得香港保险监督管理机构颁发的经营保险代理业务许可证、保险经纪业务许可证。
香港保险经纪申请条件 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保险经纪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品行良好,熟悉保险法律、行政法规,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经营管理能力,并在任职前取得香港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核准的任职资格。
香港保险经纪注册资本要求 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保险经纪人的注册资本或者出资额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
以公司形式设立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保险经纪人,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的规定。
香港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根据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保险经纪人的业务范围和经营规模,可以调整其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但不得低于规定的限额。
根据保险经纪人管理规定,经保险监督管理部门批准,保险经纪公司可以经营下列全部或部分业务: (1)以订立保险合同为目的,基于被保险人的优势,为投保人提供防灾、防损和风险评沽以及风险管理方面的专业咨询服务,帮助被保险人作好防灾与风险管理,减少被保险人的保费支出,从而以较低的费率获得保险保障。
(2)以订立保险合同为目的,根据保险标的情况以及保险经营主体的承保情况,为保险人拟定最佳投保方案,代为办理投保手续。
在标的庞大复杂,特别是一揽子保险的情况下,投保方案的选择是一项专业性、技术性很强的工作,投保方案拟定,可以减少不必要的保费支出,获得最大程度的保障。
在国际上,一些大的企业和社会知名人士,往往聘请较为固定的保险经纪人,将自己的保险事宜委托经纪人代理。
(3)在保险标的或被保险人遭遇事故和损失的情况下,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代办检验、索赔事务,提供知识、经验与时间上的专业性服务,更好地维护投保人优势,同时通过提供这种服务,可以更好地联系保险经纪人与客户的感情,有助于使客户长期将保险业务交给经纪人代理。
(4)安排国内国际分入、分出业务:在再保险市场,要想寻找到合适的买方和卖方,比较全面地了解对方,往往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和财力。
再保险经纪人凭借其特殊的中介人身份,与许多保险公司保持长期稳定的联系,他们熟悉各保险公司的情况,在安排国内分出分入业务方面具有独特的优势。
国际再保险市场的情况比国内市场复杂,基于国内再保险业务中相同的理由,保险公司往往愿意通过再保险经纪人为其安排国际分入分出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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