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演出经纪经营许可证办理指南
一、申请条件
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50万元;
2. 有健全的演出经纪机构内部管理制度;
3. 有至少3名以上具有两年以上从事经纪工作经历并取得经纪人资格的专职演出经纪人;
4. 符合文化部规定的演出经纪机构其他条件。
二、申请材料
1. 申请报告;
2. 演出经纪机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3.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5. 机构章程;
6. 演出经纪人员资格证明及相关身份证明材料;
7. 其他相关材料。
三、申请流程
1. 准备申请材料,按照文化部规定的统一格式填写《演出经纪机构登记申请表》;
2. 将申请材料报送深圳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以下简称“市文博会”),并提交原件查验;
3. 市文博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实地考察机构经营场所;
4. 市文博会审定合格后,向机构颁发《演出经纪机构经营许可证》,并报文化部备案。
四、注意事项
1. 申请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将影响申请结果;
2. 机构在取得《演出经纪机构经营许可证》后,方可开展演出经纪活动;
3. 机构应按照文化部有关规定,定期向市文博会报送业务统计资料。
五、其他说明
1. 深圳地区的演出经纪机构,可以从事各类营业性演出的经纪活动;非深圳地区的演出经纪机构,可以在深圳地区从事经文化部批准的涉外演出以及港澳台地区演出活动的经纪活动。
2. 演出经纪机构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保护演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履行相关义务,维护市场秩序,促进艺术发展。
3. 演出经纪人在经纪活动中应当遵循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4. 演出经纪机构应当加强内部管理,提高从业人员素质,规范经营行为,并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管和社会监督。
5. 在深圳地区进行营业性演出的主办方应当向当地文化主管部门备案,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
6. 如果演出经纪机构或从业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将依法受到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取消经营或从业资格等。
综上所述,深圳演出经纪经营许可证的办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并提交相应的申请材料。在申请过程中,需要按照规定的流程和注意事项进行操作。同时,演出经纪机构和从业人员也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保护演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艺术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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